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肉牛业分会会费交纳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07 10:26阅读数:
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肉牛业分会会费交纳标准
根据河北省畜牧业协会的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肉牛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合理收费、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分会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如下:
一、会费管理
本分会收取的费用用于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
发展,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分会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定期向省畜牧业协会和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二、会费标准
本分会收取会费的标准根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合理开支情况、结合会员的受益程度制定。年收费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元
副会长单位:5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
理事单位:1000元
会员单位:500元
三、会费交纳时间
(一)会费原则按年度交纳,五年会费一次交纳优惠20%。
(二)当年会费须在每年6月底前一次性交纳会费。
(三)新批准的会员单位应在分会成立的同时交纳当年会费。
四、会费交纳方法
会费可直接汇入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账户;也可交分会财务人员,开具专用会费票据。
名称: 河北省畜牧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
账号:621089995
税号:51130000771312993J
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191号
电话:0311-67506935
五、附则
(一)本办法经分会第一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可执行。
(二)本办法由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