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职业技能社会培训评价等级认定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02 10:01阅读数:
河北省畜牧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项目说明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37号)和《关于公布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75号)文件,河北省畜牧业协会通过申报、答辩、专家论证、组织审核等程序,满足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条件与要求,被列为首批技能评价认定组织(批复文件附后)。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0年10月22日关于列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认定范围清单的批复,河北省畜牧业协会承担了“4-10-07-01--《宠物健康护理员》;4-10-07-02--《宠物训导师》;4-10-07-03--《宠物美容师》;5-05-02-03--《动物疫病防治员》;5-05-02-04--《动物检疫检验员》”等畜牧兽医范围五个职业技能初、中、高三个等级的评价认定工作。经理论与实操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认可(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的作用
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即技能人才评价的结果,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具体福利待遇如下:
1、国家认可的技能能力和水平,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实行官网查询;
2、具有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评审相衔接的机制,享有同等政策和待遇;
3、兑现“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和评价认定补贴的重要依据。
4、高技能人才企业聘任的可享受企业津贴。
宠物健康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
从事宠物饲养、管理、美容与健康护理工作的专业从业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中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职业技能认定要求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宠物美容师岗位技能等级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潮湿,有毒有害。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嗅觉和触觉灵敏;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认定要求
申报条件:
⑴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⑵ 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⑶ 申请宠物美容师资格之前连续三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职业技能等级
-------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⑵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考评达到初级技能标准。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⑵ 已经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考评或竞赛考评达到中级技能标准。
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考评或竞赛考评达到中级技能标准。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⑵ 大专以上毕业生在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考评或竞赛考评达到高级技能标准。
⑶ 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考评或竞赛考评达到高级技能标准。
⑷ 持有本项目认证组织相应级别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考评或竞赛考评达到高级技能标准。
宠物驯导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
通过训练培养宠物的良好习性,使其完成指定的动作和任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五级宠物驯导师、四级宠物驯导师、三级宠物驯导师、二级宠物驯导师、一级宠物驯导师。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无残疾,且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判断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职业技能认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五级宠物驯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四级宠物驯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宠物驯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四级/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级宠物驯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宠物驯导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宠物驯导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动物检疫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定义
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疫病检查和品质检验工作,并协助出具合格证明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潮湿,有毒有害。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嗅觉、触觉、色觉、听觉正常;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职业技能认定要求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畜牧兽医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潮湿,有毒有害。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嗅觉和触觉灵敏;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职业技能认定要求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